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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群发施暴视频 嚣张涉黑组织终覆灭丨扫黑除恶
一审审判现场
10月14日,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以上诉人陈某为首的7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,合同诈骗,敲诈勒索,诈骗,寻衅滋事,非法拘禁,故意伤害,开设赌场以及4名组织外成员诈骗、非法拘禁一案作出裁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此案系省扫黑办督办案件。
2016年12月,被告人陈某在平湖市开设寄售行,进行高利放贷活动。为了扩大其势力影响,攫取非法经济利益,其以利诱等手段,先后网罗其余被告人等,作为放贷、讨债人员及帮助介绍借款人,扩大放贷业务。
到2017年7月时,该组织人数众多,结构较为稳定,有明确的职责分工,通过高利放贷、“套路贷”等聚敛钱财,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、生活费、福利等,并为组织利益,实施合同诈骗、诈骗、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,逐步形成以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该组织成员以寄售行的名义高利放贷,利用组织势力逞强争霸讨债,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影响、干扰、破坏他人正常的生活、生产和经营活动,对他人造成心理强制和威慑,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,共涉及合同诈骗1起、诈骗9起、敲诈勒索10起、非法拘禁9起、寻衅滋事50余起、故意伤害1起。组织内成员另有个人违法犯罪行为若干。
最嚣张的是,组织成员还在进行违法犯罪过程中,拍摄大量视频,先是在组织内部的微信群中分享,后转发、传播至其他公共微信群,警告、威胁其他借款人,并且通过微信朋友圈广泛宣传,扩大在平湖高利放贷圈的名声。
编辑丨桃渊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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